关于开展全省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情况 调查工作的通知
吉农农机函〔2022〕7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委,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农业农村部的有关工作布置,我省决定开展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摸底调查,摸清各地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发展情况、短板不足与建设需求,研究提出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的举措和建议,进一步推进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加快补上粮食产后处理基础设施短板,减少粮食损失,提升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和综合生产能力。
二、调查内容
各地以县级为单位,以县域内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粮食加工企业等为主要对象,以水稻、玉米烘干设施建设现状与需求情况为重点,围绕以下几方面开展全域全面调查。
1.水稻、玉米播种面积、产量及烘干需求量。
2.目前烘干能力,包括烘干装备及配套设施保有量及总吨位,年实际烘干量等。
3.各地加强产地烘干设施建设的主要做法和典型经验。
4.推进产地烘干设施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和瓶颈制约。
5.目前烘干装备及配套设施缺口情况。
6.提升我省粮食产地烘干能力的工作考虑,建设资金需求及意见建议。
本次调查于六月初开始,六月中旬完成。各地要在6月15前将所辖各县调查表和调查报告集中发送联系邮箱。
三、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各地要充分认识到推进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作用,把开展粮食产地烘干设施建设现状与需求情况调查作为重要任务,积极动员部署,认真谋划落实,严把数据质量,在严格遵守各地疫情防控措施的情况下,按时保质完成调查工作。
二要深入实际。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采取进村入户的方式,逐个个体开展调查,听取意见建议,测算相关数据,并注重总结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要紧密与其他行业部门协作,为调查工作提供有力支撑。
三要科学求实。各地要本着统筹规划、科学分布的原则,测算粮食产地烘干设施需求、能力和缺口;要坚持建设主体投入为主,财政适当补助、多方筹措资金,先建设后补助的方向,测算需求量。有关测算内容可以参考国家总站印发的《烘干机(塔)房建设工作指引(试行)》(http://www.amic.agri.cn/secondLevelPage/info/43/108969),补助方式可以参考我省其他补助。
联系人:霍光
联系电话:043187974104 18604465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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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