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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集安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告
2016-8-19

  为“公开、公平、公正”地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促进全市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现将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告如下:
  一、购机补贴对象。本市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专业户、种粮大户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及农业生产企业)。
  二、农机补贴基本流程。全省统一实行“自主购机、敞开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操作方式。补贴对象自主全价购机,补贴款通过“一卡通”兑付,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购机补贴款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兑付。
  三、补贴机具种类。补贴机具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等9类22个品目。
  四、机具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在全省区域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五、补贴机具数量。补贴对象购买机具均无数量限制,购买机具验收合格后即可享受补贴。  
  六、补贴机具购销。补贴对象可在吉林省境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或通过企业直销方式购买机具。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七、补贴操作程序
  1.购机补贴对象拿村委会证明到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登记相关身份信息,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登记表》,再到市农牧局、财政局进行审核填写《农机购置补贴购机告知书》,明确自主购机、自担风险。自主选择经销商,交款购买机具。
  2.购机补贴对象拿当年新购置且未使用的机具、购机发票、机打户口本、身份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提供经营执照、组织代码证)、银行卡或存折(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为银行开户证明)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3、农牧局和财政局共同组织,对补贴对象身份及所购机具进行确认及核实,拍照人机合影,在《购机确认书》上签署核实意见。拖拉机、收获机械办理牌证照手续。
4、农牧局和财政局对补贴对象及相关材料共同审核确认,填写《集安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明细表》,并将《集安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兑付明细表》在全市范围内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合格后,市财政部门通过“一卡通”或银行转账方式向补贴购机者兑付补贴款。
  八、注意事项
  全年购机补贴操作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
  2、补贴对象可在吉林省境内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企业购买机具。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3、对享受补贴的机具实行即时公示管理,公示期间被举报的取消补贴资格。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购机者要主动向当地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购机者要积极配合各级农机、财政等部门的核查。 
  九、补贴政策咨询
  到当地农机管理服务站和农牧局咨询,咨询电话:0435-6222418。

作者/出处:集安市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 阅读次数 [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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