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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公告 |
2012-12-22 |
2012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在全市所有乡镇及农场(林场)实施,补贴对象为集安市境内的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合作组织。全年共落实补贴资金81.38万元(国补77.58万元、省补3.8万元)。补贴产品涵盖耕整地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动力机械和农田基本建设机械等7大类10个品目。全年共有131户农民享受到农机购机补贴政策,补贴机具146台(套)。其中:大中型拖拉机24台,享有补贴资金48.28万元;手扶拖拉机88台,享有补贴资金7.92万元;农用挖掘机5台,享有补贴资金10万元;耕整地机械13台,享有补贴资金2.82万元;收获机械2台,享有补贴资金10万元(国补6.2万元、省补3.8万元);收获后处理机械(粮食干燥机)2台,享有补贴资金2万元;设施农业设备(卷帘机)12台,享有补贴资金0.36万元。
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拉动下,2012年末,全市农机总动力达到15.5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达到5092台,农机化综合作业水平达到了27.5%,水旱田耕、种、收三大环节作业水平分别为53.1%、13.3%、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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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出处:集安市农业和畜牧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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