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集安市农机购置补贴及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下列人员符合申报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从8月29日起至9月4日止。欢迎社会各届监督。 举报、监督电话:市农业和畜牧业局6222418、市财政局6220375。 2013年8月29日
序号
申报人
姓名/组织
详细地址
申报机具
分档名称(规格)
数量
(台)
中央补贴
(元)
省级补贴
1
孙志明
头道镇砬子沟村一组
翻转犁
旱田多铧翻转犁(5铧以上)
3000
作者/出处:集安市农业和畜牧业局 阅读次数 [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