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吉农机发[2017]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立足大农业,发展大农机,服务新农村”的整体工作思路,认真组织落实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提高了全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优化了农机装备结构,提升了重点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作业水平,实现了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等目标,现将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省农委和财政厅综合考虑我市耕地面积、粮食产量、播种面积、乡村人口数、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等因素,结合我市近两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向我市下达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总计304.53万元,其中包括:下拨给我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20万元,我市2016年结余滚动资金184.53万元。
(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结合本市实际,农牧局于7月26日召开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会上传达并详细解读了《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吉农机发[2017]6号、《集安市农业和畜牧业局 集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集农联字﹝2017﹞7号),明确了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补贴额、补贴资金使用安排、补贴实施办法、工作措施、组织管理和补贴操作办法等,并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责任书,部署实施农机补贴工作。通过网络媒体、乡村集市、科技下乡等方式,发放宣传单、补贴农机具画报、农机购置补贴告知书,向农民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借助集安市农业机械化信息网站平台及时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方案、操作程序、规章制度、工作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和享受补贴资金购机用户情况等,通过开通农机购置补贴咨询和投诉电话即时解答购机者的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共解读说明3000余人次。在办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过程中,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严格按照市方案要求进行资格审批、系统录入、机具核实、资金结算兑付等工作。
(三)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完成情况。全年共落实补贴资金280.021万元,享受补贴农户66户,补贴机具73台(套),其中:大中型拖拉机57台,享受补贴资金249.256万元;收获机械11台,享受补贴资金26.925万元;种植施肥机械5台,享受补贴资金3.84万元。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在投入使用前,100%免费办理了车辆落籍和牌证照。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为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了由主管农业工作的副市长牵头,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牧、公安、工商、质检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专门会议,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在农牧局、财政局下设联合办公室,专门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并下发了《《集安市农业和畜牧业局 集安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集农联字﹝2017﹞7号),落实了责任。
(二)加强宣传、政策公开。通过发放明白纸、宣传图册、在政府网站、集安农网、集安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公示及工作人员现场解答等多种形式进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让全市农民广泛了解掌握国家购机补贴政策、机具类型、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报程序及相关规定,为做好2017年购机补贴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农牧局定期在指定网站公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补贴机具信息,让农民及时了解补贴进展情况,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规范操作、严格审批。认真遵守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八个不得”,严格按照《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吉农机办〔2017〕8号)精神的要求,规范审批流程。在补贴政策落实过程中,市农牧局始终坚持透明办公、阳光操作的原则,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切实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四)加强监管、防控风险。结合省相关制度制定了本市的岗位责任、投诉处理、绩效管理、信息公开、内部控制制度、反腐倡廉教育制度、违规处理制度、补贴机具核验制度和监督检查等规章制度。切实加强了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了政策运行机制,规范了监管程序。7月份,根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全省农机系统开展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突出问题自查自纠实施方案》(吉农机发〔2017〕8号)要求,市农牧局通过查、看、访、谈对2015年以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对2015年以来享受补贴的农机具在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有违规违纪现象,针对省农委检查组对我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为把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实惠落到实处,2017年底,农牧局、财政局对全市近两年购买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进行联合检查,共核查机具90台(套)。所查机具均为购机者本人购买及作业使用,或部分跨区作业者按农牧局要求,已提供相应的作业证明材料。检查中未发现违规倒卖机具、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现象。
(五)规范存档、优化服务。严格按照省、市方案规定,将各项审批、核实、检查材料规范归档,机具档案保存实行电子和纸质双重管理,购机者购机情况实行“一户一档”,严格按档案管理规范进行归档,使档案资料完整、准确、信息明晰、管理规范。在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后续服务工作,提高了补贴农业机械的使用效率。
三、存在的问题
(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启动较晚,当年全额购买,占用大量补贴资金不能及时兑付,购买较晚的农机具闲置一冬,得不到有效利用。
(二)补贴农机具的钢铸发动机号和大架子号的位置不统一,部分机具没设在明显之处,给机具核实带来一定的困难。 |